近來發現不肖同業業務屢屢以話術中傷本公司形象
諸如:公司很小間
公司人很少
公司沒有店面經營等
請勿被上述肖同業業務話術所蒙蔽
以上種種話術,都是在攻擊詆毀本公司近30年的信用
本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來,戰戰兢兢、隨市場環境的轉變,不斷的精益求精,升級經營層次,並配合政府落實推行不動產經紀業的特許性質,舉凡落實要約與斡旋的雙軌制、不動產說明書的製作、文件合約書需經紀人的審核與簽章、不亂貼放銷售紅紙與看板的環保政策,數位轉型與數位化的升級、取得不動產相關發明專利、網路與行動化的作業環境、個人資料保護法、資恐防制法、從社區店面經營轉型成全台聯賣的不動產銷售租賃平台 ………,再再顯示本公司認真努力經營的鐵證。
再者,市面上除了直營店外,其餘房仲店頭幾乎為加盟業者,其成立時間都比本公司短,資本額都遠低於本公司,而業務人員的異動頻率極高,而且其加盟品牌不等於其個別加盟店。
委託房仲服務的消費者,應慎選房仲公司及人員。
委託前應查證以下事項:
目前台灣詐騙橫行,若只聽業務人員的一片之詞而不加以求證,很容易落入不肖人員的誤導,在此說明僅供消費者參考。